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惠州惠东落户条件一览
品牌1: 惠东入户
落户: 惠东
人才: 引进
购房: 落户
报价: 面议
最小起订: 1 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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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货期限: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1 天内发货
有效期至: 2021-03-16 [已过期]
发布时间: 2020-08-07 11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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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信息
 具有以下条件之一均可入户惠东:

  一、人才引进落户

  1、应届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(含暂缓就业)高校毕业生

  2、往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和技能型人才,已与辖县内引进单位签订劳动合同。


  二、稳定居住就业落户

  在辖区有合法稳定住所(不含租赁),已办理居住登记即可。


  三、购买商品房落户

  2016年11月21日《惠府关于印发惠州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惠府[2016]169号)出台之前,在我市范围内购买商品房(含二手房),有房产证、不动产权证、银行按揭购房凭证的,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居住地常住户口。


  四、投靠落户

  1、夫妻投靠:配偶有本市居民常住户口、有合法稳定住所为条件。


  2、父母投靠子女:子女有本市居民常住户口、有合法稳定住所,并与子女共同生活为条件,可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。


  3、子女投靠父母:(1)未婚子女:以父(母)有本市居民常住户口、有合法稳定住所,并与父(母)共同生活为条件,可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;(2)已婚子女:以父(母)身边无子女并与父(母)共同居住生活、照顾父(母)为条件,可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

  五、其他落户方式

  1、招(调)干落户:经公招、公选或经省、市、县(区)组织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正式录(聘)用、调任、转任、调动到本市党政机关、人民团体、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,其本人及其配偶、未婚子女可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。


  2、政策性安置:根据国、省及本地区政策要求,符合安置条件的,可以申请迁入户口。


  3、随军家属: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家属,可申请将户口迁移至军人服役地所在城市。


  4、招生落户:公民考取具国家规定招生资格、可办理新生户口迁移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、技工学校,自愿迁移户口的,可办理。


  5、经商投资落户:在惠州市登记注册成立的投资企业(股份制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),市辖区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以上(市辖县的投资额由各地自行制定),且注册企业已正常运转,在市区、县府驻地镇(街)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的,法定代表人及其直系亲属可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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